上證公告〔2024〕16號
為了(le)持續優化內地與香港市場(chang)互(hu)(hu)聯互(hu)(hu)通機制,進一(yi)步擴大滬港通標的范(fan)圍,按照中國證(zheng)監會統一(yi)部署,上海(hai)證(zheng)券交易(yi)所(suo)(以下簡稱本所(suo))擬對(dui)《上海(hai)證(zheng)券交易(yi)所(suo)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相關條款(kuan)進行修訂(ding),形(xing)成(cheng)了(le)《上海(hai)證(zheng)券交易(yi)所(suo)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征(zheng)求意(yi)見稿)》(詳見附件)。現向社(she)會公開征(zheng)求意(yi)見,意(yi)見反(fan)饋截止(zhi)時間為202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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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修訂說明
上海證券交易所
2024年4月19日(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