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公告〔2022〕44號
為規(gui)范資(zi)產(chan)支(zhi)持(chi)證券業務,服務實(shi)體經濟發(fa)展,保(bao)護投資(zi)者合(he)法權益,根據《證券法》《證券公司(si)和(he)(he)基金公司(si)子(zi)公司(si)資(zi)產(chan)證券化業務管理規(gui)定》等法律法規(gui)、部門規(gui)章和(he)(he)規(gui)范性文(wen)件(jian),上海(hai)證券交易(yi)(yi)所(suo)(以下簡稱(cheng)本所(suo))對《上海(hai)證券交易(yi)(yi)所(suo)資(zi)產(chan)證券化業務指(zhi)引》進行了修訂(ding),并更名為《上海(hai)證券交易(yi)(yi)所(suo)資(zi)產(chan)支(zhi)持(chi)證券業務規(gui)則》。現向(xiang)社會公開(kai)征(zheng)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zhi)時間為2022年12月(yue)9日。
有關意見或建議可通過下列兩種方式提出:一是登錄本所官方網站(//brewery-equipment.cn),進入“規則”欄目下的“公開征求意見”專欄提(ti)出(chu);二是以書(shu)面形式反饋至本所(suo),通信(xin)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楊高(gao)南路388號上海證券交易所(suo)債(zhai)券業務部,郵政編碼:200127。
特此通知。
附件:
2.《上海證券交易所資產支持證券業務規則(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nian)十二月(yue)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