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主動發布
上交所圍繞落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戰略部署,推出上證科創板100指數
今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正式宣布上證科創板100指數(以下簡稱科創100指數)的發布安排。科創100指數從科創板中選取市值中等且流動性較好的100只證券作為指數樣本,與科創50指數共同構成上證科創板規模指數系列,反映科創板市場不同市值規模上市公司證券的整體表現。
科創板作為注冊制改革的“試驗田”,自2019年7月開市以來,整體運行平穩,充分發揮服務“硬科技”企業融資需求和推動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功能。截至2023年7月20日,科創板上市公司數量已達546家,總市值規模超6.47萬億元。隨著上市公司數量穩步提升,投資者對科創板不同市值規模上市公司的投資需求與日俱增,在此背景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在科創板開市四周年之際研究推出上證科創板100指數,指數從科創50樣本以外選取市值中等且流動性較好的100只證券作為樣本,主要編制方案要素與科創50指數保持一致,以反映科創板中等市值證券的整體表現。
科創100指數特征鮮明,與定位反映科創板大市值證券表現的科創50指數形成差異化,進一步豐富了科創板規模指數體系。以最新一期樣本為例,市值規模方面,科創100指數樣本過去一年日均市值中位數為153億元,市值規模在200億元以下樣本占比約74%,與科創50指數樣本424億元的市值中位數形成定位差異。行業分布方面,科創100指數成份股超過半數分布于生物醫藥、高端裝備、新材料等產業(合計權重54.1%),行業分布上與科創50指數形成較好互補。創新能力與業績成長性方面,科創100指數樣本公司2022年度合計研發投入289億元,占營業收入比例平均達到19%,樣本公司近三年營業收入年均復合增長率高達38.9%,研發強度與營收增速均高于科創板市場平均水平。
近年來,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證指數公司始終圍繞落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等戰略部署,持續完善科創板指數體系。截至目前已發布11條科創板指數,初步構建了覆蓋規模、主題、策略等類型的科創板指數體系,境內外相關產品跟蹤規模超1200億元,其中科創50指數自2022年以來引導超760億元增量資金流入科創板市場,居境內寬基指數之首。此次科創100指數的推出將有助于進一步提升科創板規模指數系列對科創板市場的覆蓋度,科創50與科創100指數樣本合計總市值占科創板上市公司總市值的比例約65%,可為投資者提供更多元化投資工具。
上交所、深交所聯合發布《以上市公司質量為導向的保薦機構執業質量評價實施辦法(試行)》
上市公司是資本市場可持續發展的基石,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是增強資本市場吸引力和活力,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重要途徑。為適應全面實行注冊制改革需要,督促保薦機構強化質量意識,加快從注重“可批性”向注重“可投性”轉變,從源頭提高上市公司質量,7月21日,滬深交易所聯合發布《以上市公司質量為導向的保薦機構執業質量評價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評價辦法》),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評價辦法》基于投資者視角,以上市公司質量為導向,對保薦機構執業質量進行綜合評價,體現保薦執業過程與保薦執業結果的有機連接。評價工作有以下特點:
一是目標導向突出,體系設置合理。評價體系由上市公司質量評價、保薦業務質量評價、評價得分調整三部分構成。其中,上市公司質量評價占比70%,重點圍繞公司經營質量、市場表現、公司治理質量等三個投資者普遍關注的維度展開;保薦業務質量評價占比30%,主要衡量保薦機構首發項目執業情況,包括項目審核結果、招股說明書披露質量、保薦機構盡職調查程序等內容;評價得分調整不設權重,根據項目風險及執業風險情況等對評價得分進行調整。總體看,評價體系設計重點突出、導向清晰,評價指標選取科學客觀、操作性強。
二是對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一票否決”。根據保薦機構評價得分高低,將保薦機構劃分為A、B、C三類。為強化對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懲戒力度,評價年度保薦機構因發行人欺詐發行、上市三年內財務造假等重大違法行為被立案的,按照“終身追責”原則,相關保薦機構評價結果直接評定為C類。此外,經有關部門認定,保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存在發行上市領域行賄行為的,相關評價結果也直接評定為C類。
三是采取分類監管措施,強化保薦機構約束。滬深兩所將根據評價分類結果,對保薦機構在審首發項目采取提高或降低非問題導向現場督導比例的分類監管措施。其中,保薦機構連續三次評價為C類的,原則上對其全部首發保薦項目開展現場督導或按規定開展問題導向現場檢查。
四是合理設置過渡期安排,便于市場做好準備。以上市公司質量為導向對保薦機構執業質量開展評價是一項新的監管制度,為使各方做好充分準備,《評價辦法》設置一年評價過渡期。自辦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內,評價結果暫不對外發布,也不作為分類監管依據。
前期,在《評價辦法》制定過程中,有關部門通過書面、座談、調研等形式,深入廣泛聽取了證券公司及機構投資者意見。市場主體對評價工作給予充分肯定,同時結合自身工作實踐提出完善建議。經研究,《評價辦法》從過渡期安排、對未盈利企業包容性、指標設置及權重設定等方面,對內容進行了調整。
下一步,滬深交易所將認真做好《評價辦法》的宣傳、解讀及實施工作,適時總結辦法實施效果,及時優化評價工作安排,持之以恒引導各方強化質量意識,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增進投資者的獲得感與權益保護水平。
上交所召開支持民營企業債券融資座談會
近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組織召開支持民營企業債券融資座談會,充分聽取民營企業對于進一步優化債券融資支持機制、引導金融資源精準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意見和建議。9家民營企業代表參與座談并提出建設性意見。中國證監會公司債券監管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參會。
座談會上,吉利集團、東方盛虹、物美集團、山鷹國際、富通集團等9家民營企業表示,公司(企業)債券市場是民營企業直接融資的重要渠道,有助于企業優化債務結構、拓寬融資渠道、提升資本市場形象。2018年以來,證監會和交易所推出了一系列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政策,近期多家民營企業發行了公司債券或資產證券化產品,提振了民企債券發行信心。參會企業還交流了民營企業債券融資共性問題,并對進一步優化民營企業融資環境提出了意見建議。
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別介紹了支持民營企業債券融資相關措施。證監會債券部有關負責人指出,民營經濟是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成為創業就業的主要領域、技術創新的重要主體,為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要毫不動搖地支持、服務民營企業債券融資,引導民營企業在創新發展中用好科技創新公司債券、綠色公司債券、REITs等多種特色品種。要深化民營企業債券融資增信支持機制,切實做好民營企業債券“央地合作增信”常態化推進工作,著力提升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發行債券融資的可得性和便利性。同時要加強投資者培育和市場組織建設,積極維護良好民營企業市場生態,形成民營企業融資的正向循環。
近年來,上交所持續加強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力度,在市場服務擴面增效和深化產品創新機制、加強投融對接引導、深化產業增信支持等方面多措并舉,為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注入新活力。下一步,上交所將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精神,按照證監會統一部署,凝聚各方合力,著力推動擴大民企債券融資專項支持計劃覆蓋面、鼓勵民企發行科創債、健全融資風險市場化分擔機制等政策舉措加快落地見效,助力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第二部分:滬市市場運行情況例行發布